最高奖补30万!珠海要出台新办法!技工院校毕业生、实习生都能申领……
珠海要出新办法!
奖补“金蓝领”技能人才!
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技工院校毕业生、顶岗实习生……
都有机会领取!
最高奖励30万元!
快来看看你符不符合条件!
为提高对高技能人才的吸引力,缓解新引进技能人才的生活压力,11月29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珠海市“金蓝领计划”技能人才引进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共十七条,主要明确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工作奖励、技能人才生活补贴、技工院校顶岗实习生生活补贴及技工院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申请条件和奖补标准,助力“5+1”重点产业集群引进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着力解决“十百千计划”培育企业技能人才短缺和其他企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问题,吸引并留住市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实习生和毕业生。
《意见稿》都有哪些奖补对象?
👇👇
《意见稿》适用于我市从市外全职新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和技能人才,具体包括:“5+1”重点产业集群企业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十百千计划”培育企业(以市工信部门公布最新年度清单为准)引进具有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和毕业年度顶岗实习生(职业院校须为全日制高职以上层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顶岗实习生),其他企业引进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上述各类技能人才。
根据《意见稿》,
奖补内容包括
一种工作奖励和三种生活补贴。
奖补都有哪些申请条件?
奖补标准是多少?
一起往下看~
申请条件
引进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奖项、全国技术能手、省级以上技术能手,或年薪在30万元以上的拔尖高技能人才;
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
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奖励标准
高技能领军人才按其年薪的50%给予工作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
工作奖励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申请条件
引进时具有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
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补贴标准
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层次技能人才分别每人发放3.8万元、2.6万元、1.5万元生活补贴;
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补贴分两年两次等额发放。
申请条件
市外技工院校全日制的毕业年度学生;
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且全职在珠海实习满半年。
补贴标准
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本科,下同)、高技(含高职,下同)、中技层次顶岗实习生分别每人发放0.7万元、0.6万元、0.5万元生活补贴,补贴一次性发放;
毕业后留珠就业符合条件的,按上浮20%的标准发放毕业生生活补贴差额部分。
申请条件
市外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
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
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补贴标准
技师、高技、中技层次毕业生分别每人发放2.6万元、1.5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
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补贴分两年两次等额发放。
工作奖励和生活补贴申请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由市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通告和指南);
新引进我市工作的人才须两年内提交首次工作奖励、生活补贴申请,顶岗实习生须一年内提交生活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首次申请须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以上,顶岗实习生除外;
顶岗实习生生活补贴申请不受上述申请时间和程序限制,符合条件的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区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先行发放补贴;
上述各类技能人才在我市辖区用人单位流动且仍符合工作奖励和生活补贴条件的,可由当前用人单位向所在区继续申请奖补资金。
《意见稿》还对享受奖补者进行监督,
明确了终止享受的奖补待遇和
须退回其已享受奖补待遇的50%的情形。
如何参与意见征集?
《意见稿》意见征集时间截至
2021年12月8日。
小伙伴们可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提交意见
和下载《意见稿》原文
快转发分享给身边的小伙伴,
一起来提出你们的宝贵意见吧~